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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通路商 定價決勝負

2005/08/21

資訊通路業發展至今不過短短的一、二十年,卻顛覆了資訊產品由製造商、大盤、中盤、零售商而顧客的傳統通路結構,改為製造商完成生產後,產品集中運送到通路商,再由通路商分送給下游零售商的形式。這種模式不但縮短產品運送時間,更簡化了通路商層級,使原有單一製造商面臨眾多大盤商或中盤商的形態,轉為多個製造商面臨同一通路商的通路形態。

然而,由於資訊家電與通訊產品市場快速發展,通路產業逐漸邁向資訊、通訊、消費電子產品 (Computer,Communications,Consumer Electronics,簡稱3C)通路的整合,並成為各種產業多角化發展的重要方向。加上產業中原有廠商擴大經營範圍,在原有市場加入許多新品項的產品從事競爭,使得通路商的競爭態勢愈來愈激烈。

最佳定價 創造最大收益

面對這種激烈的競爭與微利化的時代,顧客-經銷商-通路商-原廠製造商等通路上的每個層級,無不竭盡所能以議價增加利潤來源,如何選擇最佳的定價模式,創造公司最大收益,成為所有企業努力的目標。

根據古典經濟理論,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曲線所決定,但現實的市場中由供需分析所產生的價格,卻是一種理論價格,與市場上的實際價格往往有很大出入。因為價格受到許多因素影響,譬如定價目標、市場結構、有無替代品競爭及產品的成熟度等,如何建立一套系統化、有效的產品定價策略,已成為資訊通路商獲利的關鍵。

資訊通路商在不同的定價下,會採取不同的定價模式。一般而言,資訊通路商的定價目標有追求最大利潤、追求最大市場占有率、追求個別市場 (將市場先行區隔為數個個別市場)最大收益、追求新產品銷售量最大及降低庫存等。

四項模式 視情況而定

不同的目標會導致不同的定價策略。依據資訊通路商訪談資料分析發現,資訊通路商產品定價模式可歸納成以下四項:

一、當產品市場供給大於需求,且產品屬性為價位高或價格變動性大時,資訊通路商定價時通常會選擇降低庫存為最適定價目標,促銷性定價法為最適定價方法,即產品定價=產品原始定價×(數量折扣或價格折扣)。

二、當市場供給大於需求,且產品屬性為價位低或價格變動性小時,資訊通路商定價時,會選擇追求最大市占率為最適定價目標,現行水準定價法為最適定價方法,即產品定價=參考市場競爭產品的定價。

三、當市場需求大於供給,且產品屬性為成熟性產品或市場領先品牌時,資訊通路商定價時,會選擇追求最大利潤為最適定價目標,成本加成定價法為最適定價方法,即產品定價==成本+公司標準利潤。

四、當市場需求大於供給,且產品屬性為成長性產品或相對落後品牌時,資訊通路商定價時,會選擇運用捆綁行銷提升新產品銷量為最適定價目標,產品組合定價法為最適定價方法,即產品定價= A產品+ B產品的合併價格;合併價格往往會小於個別產品價格相加的總合。

區隔市場 採差別定價法

綜合上述分析,資訊通路商在確認公司定價目標後,會採行合適的定價方法達成原先規劃的定價目標。然而,要達成任一目標常會造成正反兩面的影響,例如,通路商想要追求市占率、快速降低庫存或增加新產品推廣速度,經常會導致銷售毛利損失的負面影響,如何以最低成本達成公司要求的目標,並減少負面影響,這是所有公司擬訂定價方法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
大部分公司定價時常有一個迷思,就是想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平均價格。然而,大眾市場原本就是由不同屬性的分眾市場組合而成;若能將大眾市場精準區隔成數個專屬的分眾市場,並運用差別定價法,追求分眾市場最大收益或追求分眾市場最大市占率,避免使用平均價格,如此就可以降低公司執行公司定價目標所產生的負面影響。

(馮正民是交通大學管理學院教授、黃基民是EMBA碩士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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